安徽省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

2024-08-30

日前,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、省统计局、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安徽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,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/月,上限为21133/月,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、医疗(生育)、失业和工伤保险,执行时间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。

通知规定,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,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,可在2024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,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。

通知明确,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,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,按月、按季、按半年、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。

通知要求,各地要强化协同配合,积极宣传引导,精心实施部署,做好社保费系统配置和征缴服务,如实记录缴费信息,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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